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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暮春的一天,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延寿瑶族乡官亨村村民胡运海翻新家里的灶台时,在砖缝里发现了一个黑黑的铁盒。
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张发黄的毛边纸,待他小心翼翼地将纸铺开时,几行工工整整的毛笔字跃然眼前:
“今借到胡四德伯伯稻谷一百零五担,生猪三头,重量五百零三斤,鸡一十二只重量四十二斤,此据。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具借人叶祖令,公原(元)一九三四年冬。”
胡运海将此事层层上报,很快,事情有了回音:据查实,写借据的叶祖令同志系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司务长,于1934年12月在贵州省石阡县作战时英勇牺牲,时年28岁……
关于这张无法“兑现”的借据背后的故事,我们还要回到1934年。时年,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央红军进行战略转移,开始长征。
11月6日,红军长征先遣部队到达延寿时,当地瑶族乡民不明真相,吓得连忙赶着鸡鸭牛猪,扛着稻谷,躲到无人的山谷里。
为了消除群众的疑虑,红军在村宗祠、学校旁自扎草棚,各连队不得在农户家借宿,东躲西藏的村民慢慢了解情况后陆续回到瑶寨。
村民胡四德和红军接触后得知红军严重缺粮,有的红军战士甚至几天没进食。于是他号召族人,帮助红军筹集粮食。
最后,从各家各户筹集来了105担稻谷、3头生猪、12只鸡,送到了胡氏祠堂司务长叶祖令手中。当年,那些粮食相当于村里半年的口粮。
红军在延寿休整期间,仍有敌军追击,在激烈的战斗中,瑶民自告奋勇给红军带路、做担架、治疗伤员、生火取暖、煮饭。
就在红军准备撤出延寿向西转移时,叶祖令找到胡四德,他充满愧疚和感激写下了这份借据,这份胡四德和村民根本没有打算“讨要”的借据。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买卖公平”……这是红军战士谨记的“第一军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胡四德只能偷偷地将这张借据放在铁盒里藏了起来,连自己的儿子和孙子都不敢告诉。直到62年后借据被意外发现。
战士虽已牺牲,但是对老百姓的感谢和承诺从未“食言”,2006年汝城县当地政府按照当时的物价,归还了1.5万元的“欠款”,胡四德的孙子胡运海将1.38万捐给了当地村小学。
这份借据如今收藏在汝城县档案馆,静静地向来人诉说着延寿瑶民与红军不怕牺牲、勇抗顽敌的大无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