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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充实陈展文物藏品,提升馆藏文物档次和文物展示陈列水平,为靖远革命历史的研究和文物的保护、利用提供更多的资料、依据,全面完整地展示靖远的红色文化,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文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与靖远起义、红军渡河、抗日救亡、靖远党组织、进步青年、抗美援朝等革命历史相关的各类老物件为主,能够反映靖远这片红色沃土上革命历史背景、经过、影响、事件的文物实物和资料以及革命先辈所处时代具有典型特点的各种实物、文献、图片、影像、档案等文物和资料。
1.实物类:包括革命先辈生活时代的生产、生活类物资(物件),如专著、书信、笔砚、印章、稿件、牌匾、证书、奖章等,以及各个革命时期的枪支、武器、票据、货币、证件、战利品等。
2.文献类:包括手迹、图片、相片;政府档案、政令、证章、委任状、字据;有关革命先辈内容的书籍(书刊)、书法、绘画、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手稿、影像资料等。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
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合法拥有的文物、藏品捐赠给靖远县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我们将为捐赠者颁发文物捐赠证书。
(二)移交
相关单位认为继续保管有困难的,或移交后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该物品,可移交靖远县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保管。
(三)收购
对文物所有者愿意出售的具有馆藏价值的文物或资料,经专家鉴定后,以合理价格收购。
(四)借用与代管
文物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文物借于我馆展出或交由我馆保管的,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借用、代管协议,由我馆进行科学保护、安全保管和对外展出。
三、征集期限:
2023年2月1日起,长期进行。
联系单位:靖远县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
联系人:郁映田 段立丽
联系电话:1520943082013830023660
地址:甘肃省靖远县统办二号楼1020室
邮政编码:730699